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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药安全科普

用药安全科普(三)

发布时间:2022-02-06 10:40:53

用药安全科普(三)

哪些药物不宜嚼碎或掰开?

有些口服剂型,嚼碎或掰开后服用,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,还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反应,甚至造成中毒,例如:

(1)对口腔或胃黏膜有较强刺激的药物

如:助消化药胰酶,口服时应整片吞服,不得嚼碎,以免药粉残留在口腔内,导致严重的口腔溃疡;又如:缓泻药比沙可啶,为避免对胃黏膜较强烈的刺激,应整片吞服,且服药前2小时不宜服用抗酸药、乳汁、牛奶或进食。

(2)肠溶制剂

如:红霉素肠溶片、阿司匹林肠溶胶囊等,应整个吞服。这些药物的外边均有肠溶衣保护,在胃液中2小时不会发生崩解或溶解,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药物性质及临床的需要,如:减少药物对胃黏膜的刺激;提高部分药品在小肠中的吸收率和利用度;掩盖药品的不良臭味;避免部分药品在胃酸作用下分解失效。若嚼碎后服用,将会失去上述作用。

(3)缓释、控释制剂

生产这类剂型是为了控制和延缓药物的释放,满足临床的需要,在制剂工艺方面具有特殊的渗透膜、骨架、渗透泵、储库、传递孔道等结构。若嚼碎或掰开后服用,上述的特殊结构被破坏,便无控制或延缓药物释放的作用可言,不仅改变了疗效,还会引起不良反应。

你了解用药依从性吗?

依从性:当患者能遵守医师确定的治疗方案,并服从医护人员及药师对其健康方面的指导时,就认为这位患者具有依从性,反之则为不依从。

现仅谈谈患者对于用药缺乏依从性可能产生的后果:治疗失败;疾病反复;产生不良反应,甚至中毒危及生命。

常见的有下述几种情况

(1)随意调节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

有的患者认为用药量越大,见效就越快,因此随意增加用药剂量或用药次数。虽然药物作用随剂量增大而增强,但是如果超过安全剂量范围,轻则会产生不良反应,重则会造成中毒,甚至危及生命。例如,对乙酰氨基酚过量,会损害肝脏。也有的患者用药后认为症状已控制,就自行减量,结果使疾病复发,延长了治疗时间。

(2)不按规定的用药间隔时间给药

除了用药剂量外,给药间隔时间也须恰当,才能维持适宜水平的血药浓度,保持疗效。有的患者怕麻烦,把口服药每隔6小时1次改为每隔12小时1次,并将两次用量合并1次用,致使血药浓度波动很大,过高时超过安全范围,引起中毒;过低时达不到杀菌作用,产生耐药性,感染不能及时控制。

(3)不坚持用药疗程,随意停药

用药疗程就是用药期限,不同的疾病或疾病的严重程度不同,病程有长短之分。对于细菌感染的治疗,用药疗程通常需长于病程,一般在患者感染症状消失退热后尚须继续用药3日,以求彻底治愈。但有些患者过早停药,其结果是细菌未能彻底消灭,疾病又复发。有些慢性病,如糖尿病、较重高血压,即便经药物治疗恢复正常,尚须逐渐减为合适剂量维持;但有些患者用药,时用时停,致使疾病反弹复发。